关于报送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:
根据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精神,按照本学期开学初第一次教学工作会议要求,请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于本周将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报至教务委员会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行校院二级管理,以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为主,对本学院承担教学任务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及考核;由教务委员会组织的全校学生评教测评分供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了解与参考。
2.教学质量评价建议坚持全面综合评估和客观、科学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贯穿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、涵盖教学工作各个方面,采用多渠道、多形式开展评价工作。
3.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性质和课程特点,自主确定评价指标体系、考核方式、学校学生评教分权重。
4.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,要有区分度,形成先后排序,不得出现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分数排序并列的情况。
5.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组织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组成部分,作为教师岗位聘任、评优、晋级的重要依据。
6.请各二级学院(教学部)于2014年9月22日前按要求填写《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情况表》(见附件)并签字、盖章,报至教务委员会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(位育楼213室),电子材料发至chenj@nau.edu.cn。
联系人:陈婕 联系电话:58318570
教务委员会
2014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