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处具体职责如下:
1.负责制订和完善教师发展和培训工作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;
2.为教师提供教学咨询、指导等个性化发展的服务工作;
3.建立健全教师教学培训体系,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;
4.组织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业务培训、考核、申领、补办等相关工作;
5.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,制订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相关规章制度、评估标准;
6.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评估相关工作;
7.承担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,不断改进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机制;
8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,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