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教学评估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与评估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如下:
1.组织构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制订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规章制度;
2.统筹组织国家级、省级各类周期性专项评估与整改工作(专业认证、专业评估、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以及其它专项);
3.负责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;
4.组织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工作,负责教学督导委员会日常运行;
5.组织指导学院(部)教学督导工作;
6.负责开展学生学习评估与满意度调查工作;
7.负责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;
8.负责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、研究与反馈工作;
9.统筹开展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教师教学竞赛;
10.统筹开展教学质量日常监控工作;
11.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。